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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服务窗口调整搬迁公告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19-05-30阅读:2096次

为进一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整合窗口资源,优化窗口配置,逐步实现人社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经研究决定,对位于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就业管理、人才培训窗口进行调整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搬迁的时间

2019年6月1日,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就业管理、人才培训窗口同时调整搬迁至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大厅人社窗口。6月3日起相关窗口正式对外服务。

二、调整迁移的窗口业务

共计31项,其中:

(一)行政审批业务23项。包括: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3.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延续审批

5.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审批

6.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核准

7.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一次性补贴核准

8.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或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9.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注销

10.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11.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12.高级专家延期退休审核

13.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

14.终止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15.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1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变更审批

17.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延续审批

18.技工学校设立审批

19.技工学校变更审批

20.技工学校延续审批

2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设立审批

22.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变更审批

23.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延续审批

(二)就业管理业务4项。包括:

1.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2.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发

3.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

4. 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三)人才培训业务4项。包括:

1.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审核(市直)

2. 特种作业操作证初、复训培训报名

3. 职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材料受理

市人力社保统一咨询服务电话:12333。

特此公告。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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