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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试行线上预约办理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5-30阅读:4568次

  一、预约对象

  合肥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预约业务

  个人业务。包括提取、转移、贷款初审。

  试运行期间花园街网点的贷款业务采用全预约模式。

  三、注意事项

  1、线上预约两种方式

(1)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页面左下角“网上预约”,直接在手机上进行预约。

也可扫描二维码打开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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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安装android端APP,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即可(微信扫描请点击二维码选择用浏览器打开)

  2、 可预约网点

试运行期间,开通花园街营业网点的贷款预约业务,且该网点贷款仅受理预约业务。其他网点贷款业务按现有模式执行。我中心将逐步全面推广线上预约办理服务,以方便广大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3、预约日期和时间

  提取(含转移)、贷款业务可申请线上预约的时间:每月正常工作日。通过线上预约功能,可预约未来六个工作日内的提取、贷款业务。每个工作日预约办理时间分为2个时段,分别为9:00至11:00,13:00至16:00,用户可以在预约界面看到每天各个时段的预约情况,自由选择合适的时间。

  提取(含转移)线上实时排队的时间:每月正常工作日。9:00至16:00。

  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预约可能会无效,请注意查询。

  4、预约成功后按时到大厅办理业务是否需要排队

  缴存人在线上预约成功后,可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网点优先办理预约业务。同一个预约号只能办理预约人的各项业务。

  网上预约的客户请保存好您收到的手机短信;

  微信预约的客户,可以在公众号随时查看自己的预约信息。

  到达办事大厅后,请联系取号机附近的工作人员,验证您的预约信息后可以直接取号优先办理。

  线上实时排队成功的客户,到达指定的办事大厅后可直接凭手机短信按排队办理

  5、预约次数的规定

  网上预约采取实名制,每个申请人一天只能预约一次,且该预约业务在未办理期间不得再次进行网上预约。每个申请人每年可进行三次办事大厅业务办理预约。

  线上实时排队系统,每个申请人每天只能申请一次。

  6、如果预约时间到了没有进行业务办理该怎么办?

  预约成功后,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其他业务所需资料在预约的时间段到预约的大厅办理业务。如预约的时间已过还未进行业务办理,则预约信息自动失效。由于每年有3次的预约机会,所以如果到期由于行程有变无法如期办理,请务必在原预约渠道中取消预约。若连续3次预约但未如期去办理业务,会被记入系统黑名单,无法再次使用预约系统。

  

  附件:合肥市公积金业务自助排号系统使用说明.docx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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