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5-28阅读:2154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省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精神以及国家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当前住房公积金运行实际,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如下:
一、凡在外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本人或配偶为我市(含三县,下同)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职工家庭已申请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第3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本次政策调整自2018年4月15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全站热门
- 2021年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基数!2021年社保基数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113575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10457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8513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4070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5903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