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案例分析 >正文

在办公室受伤一定是工伤吗?

发布人:zhengzhou时间:2024-04-12阅读:527次

小周下班后,发现将手机落在公司了。

小周返回公司拿手机,结果摔倒,导致腿部骨折。

公司代表去医院看望小周,小周让公司帮他申请申请工伤。

公司拒绝了小周的请求。之后,小周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驳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图片


专家分析








认定工伤有三个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缺一不可。本案中,周某虽是在工作地点受伤,但他受伤时不是工作时间,而且他受伤的原因是回办公室拿手机,是因私事受伤,而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也不是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


图片


结论








周某不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职工见义勇为受伤,可以视同工伤吗?

下一篇:工作中受惊吓从梯子摔落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