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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单位停工停产工资怎么发?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吗?

发布人:zhengzhou时间:2024-03-28阅读:696次

单位停工停产,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那么,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注意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

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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