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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 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4-01-24阅读:552次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东台22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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