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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京口持续提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水平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12-20阅读:1563次

近日,根据镇江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确定2023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通知》,京口区人社局会同京口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京口区被征地农民2023年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二、三、四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分别从每月596元、334元、567元调整为每月656元、368元、624元,第五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从每月902元调整为每月924元。

据悉,京口区共有1560名被征地农民涉及此次待遇调整。此次调整自2023年7月起执行,增资金额将在2023年12月底之前补发到位,所需资金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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