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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郑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发布人:henanch123时间:2019-05-24阅读:2440次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1)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工伤职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且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审查材料齐全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予以受理,并发放《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体检通知单》;经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发放《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受理通知单》上告知的时间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体检时间和领取鉴定结论时间安排告知书》;被鉴定人按照确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由鉴定专家进行体检鉴定;申请人按照《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体检时间和领取鉴定结论时间安排告知书》确定的时间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鉴定结论。

  (2)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

  1.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

  2.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3.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鉴定;

  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

  5.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6.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确认;

  7.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8.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

  9.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3)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申请因工伤提供一张照片,申请因疾病提供六张照片);

  (四)每次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等诊疗资料;

  (五)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鉴定申请之日起60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鉴定能力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对初次鉴定不服的,强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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