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成果成功落地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11-16阅读:704次
近日,我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胡庄镇传来好消息,今年宗林村680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民的1.36万元集体补助资金全部到账。此举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首批试点成果成功落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是今年全省养老保险重大创新举措,旨在推动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集体补助、个人资助和慈善捐助等形式,帮助居民提高缴费档次,提高居民未来养老收入水平,促进富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一是纵横联动聚合力。实施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科学制定试点方案,详细明确试点范围、经办流程和补助标准等实施细则,将胡庄镇宗林村等22个村集体纳入全市首批集体补助试点范围,惠及城乡居民约3100人。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优势,对拟试点镇村开展走访调研,听取集体经济组织意见,积极探索试行办法。同时,加强与税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人社申报、税务扣款、社保到账全业务流程畅通衔接。
二是科学论证集民意。根据“一村一策”要求,积极指导各试点村召开两委会议,结合参保缴费人数、村集体经济实力等状况,研究确定集体补助方案,并就方案多次公开征求村民意见。方案最终确定,集体补助对象为试点村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补助标准最低每人每年20元,自2023年开始执行,补助标准随村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三是贴心服务暖民心。为确保村民应享尽享试点成果,各试点村明确专人负责,详细筛选参保人员名单,及时督促欠缴人员进行缴费,对重残、高龄、行动不便的村民,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协助办理,9月底前实现试点村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为后续集体补助一次性入账奠定坚实基础。集体补助到账后,村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巩固试点成果,健全多元筹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稳步推进集体补助在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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