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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劳动仲裁暖人心 法律援助解薪酬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10-11阅读:680次

“您好,请代我向当庭仲裁员表达感谢,多亏了她维护我们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前,一名依法维权的劳动者朱先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主动发来短信,感谢高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其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朱先生是一名服装厂员工。前不久,在没有被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他突然被工厂辞退,中途失业。倍感失望的他与工厂负责人商量,想要通过协商解决此事,但遭到了拒绝。面对用人单位的拒绝协商,朱先生不知如何应对,一时陷入困境。正当一筹莫展之际,他知晓了申请劳动仲裁这一维权渠道。于是,他向高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请。经过开庭审理,最终,仲裁委裁决工厂应向朱先生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朱先生的案例是高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高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受理由裁员、欠薪等问题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劳资纠纷834起,仲裁案件的难度、数量与涉及人数均呈现上升趋势。

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的新挑战,该仲裁院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方针,“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为原则,强化“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工作思路,大力推行“阳光仲裁”办案方法,一方面致力于联合多部门推行调解机制;另一方面,加大案件庭前调解力度,深入企业、基层调解组织等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强化“调解优先”及“服务为民”工作理念,维护双方劳动合法权益,实现仲裁“便民、利民、为民”的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形象。

高邮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积极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乡镇已设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个,其中,卸甲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评为“江苏省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截至目前,整体案件调解率达90.4%。高邮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将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到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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