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镇江市]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率的通知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9-21阅读:686次

市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缴存职工最大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抵押值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比例从70%调整为80%。

二、本通知执行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含)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1日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亮码可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更方便!

下一篇:住房公积金中心郑重提醒:伪造材料“提”取公积金,违法!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