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南京市医保待遇政策解读——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篇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8-04阅读:1047次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照规定的门诊统筹待遇政策执行。
例1:一位65岁退休人员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全年累计甲类药品费用13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 0-1000(含)元:1000*0.55=550元 1000(不含)-5000(含):4000*0.8=3200元 5000(不含)-1.5万(含):(13000-5000)*0.85=6800元 统筹基金累计支付: 550+3200+6800=10550元 个人需支付: 13000-10550=2450元 例2:一位75岁退休人员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全年累计医保范围内费用13000元,其中部分药品需个人先行自付费用2000元。 纳入门诊统筹待遇支付的费用: 13000-2000=11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 0-1000(含)元:1000*0.6=600元 1000(不含)-5000(含):4000*0.85=3400元 5000(不含)-1.5万(含):(11000-5000)*0.9=5400元 统筹基金累计支付: 600+3400+5400=9400元 个人需支付: 13000-9400=3600元 对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满足且确有需要的参保人,医保医师可为参保人及时开具院外购药电子处方。参保人凭电子处方到门统零售药店购药,与开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同等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充分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的可及性、便捷性。目前,已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2059家。 开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院外购药电子处方后,参保人可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 —“查询服务”— “职工医保门统电子处方查询”模块,查询本人电子处方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 2021年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基数!2021年社保基数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113572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10437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8506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4066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5898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