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宿迁市] 即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可转账至社保卡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2-17阅读:1329次

即日起,缴存人在柜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无需提供银行卡或银行账号,授权经办人员通过系统主动获取缴存人的社保卡账号,可轻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还款、信息核查等业务,实现提取资金“实时到账”。

为方便群众办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力合作,通过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实现社保卡的身份认证、缴存支付等功能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运用。

该项业务的开通,避免了客户因为没带卡、带错卡,或者是输错卡号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问题,也可以用于身份验证和信息查询,切实让办事群众享受便利。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社保卡需为工、农、中、建、交、邮六家国有商业银行并激活金融功能。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探索应用共享信息的典型做法,持续开展重点业务、关键领域的智慧升级改造,不断优化和提升服务效能。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昆山分中心“三项措施”助力异地缴存职工在昆购房贷款

下一篇:南京公积金常见业务之提取类(一)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