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医疗保险 >正文

[南京市] 关于南京市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上线的通告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2-11-23阅读:853次

根据国家和省医保、税务部门统一安排,我市将实施市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财务)功能切换上线,现就系统切换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时间

2022年11月27日(周日)晚6时至2022年12月12日(周一)早6时。

二、切换期间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1、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我的南京”APP、自助服务机等暂停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参保业务。

2、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我的南京”APP、“江苏医保云”APP、自助服务机等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零星报销和财务支付业务。

3、全市各类税务服务窗口、电子税务局、“我的南京”APP、“江苏税务”APP、微信和支付宝缴费小程序、相关经办银行柜面等将暂停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三、业务办理恢复时间

自2022年12月12日6时起,正式启用新医保信息平台参保征缴(财务)功能,医保和税务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系统切换期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正常办理,请广大居民在2022年12月25日以前务必完成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2、请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11月27日前完成当期医疗保险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11月批量代扣缴费(含采用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在11月21日-25日进行,请有关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确保在此期间签约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3、系统切换期间停办相关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南京医保服务热线025-12393、南京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25-12366咨询。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里的钱能一次性支取吗?

下一篇:关于调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有关政策的通知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