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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 我县办理首笔“商转公”贷款业务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2-10-28阅读:1542次

日前,泗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了首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市民吴先生成为我县第一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益人。

目前,试点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申请人在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住房公积金部门审核,原商业银行同意,办理抵押物顺位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部门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划入原商业银行贷款指定账户,银行根据进账情况办理还贷与解押手续。

“商转公”贷款业务凭借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进一步降低购房者还款利息支出。同时,申请人根据“商转公”贷款额度情况,决定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住房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住房贷款,解决了筹资难问题。而且,原商业住房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后,职工还可以申请办理委托按月还贷业务,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进而减轻还贷压力,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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