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凤泉:融合式监督解决农民工忧“薪”事
发布人:zhoumingwe时间:2022-09-14阅读:632次
一条线索,发现多个问题,支持起诉,制发检察建议,追回50余万元工钱,惠及66名农民工……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融合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解决了农民工的忧“薪”事。
2016年4月,A单位作为发包人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的消防工程又层层转包至C公司。2016年8月至2019年1月,王某等5名农民工受包工头彭某的雇用在工地干活,然而一直到2021年2月,王某等5人的3万余元工资一直被拖欠。无奈之下,他们将C公司和包工头彭某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
今年4月,凤泉区检察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王某等5人的投诉一直未得到处理。
经农民工申请,5月20日,凤泉区检察院决定进行民事监督支持起诉立案。该院围绕线索展开调查,发现行政机关存在多方面监管漏洞和超期办案等问题。7月7日,该院报请新乡市检察院同意后,又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考虑到追讨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社会示范效应,5月26日,凤泉区检察院就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该院采纳了4名听证员的听证意见,认为C公司应该承担清偿责任。7月6日,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等5人的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针对行政案件超期问题,6月2日,凤泉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检察建议,建议其规范执法程序,及时排查其他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检察官还发现,这起案件中,国家要求工程建设领域设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都存在“失灵”现象。对此,7月12日,凤泉区检察院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分别向两家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农民工工资账户管理,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对长期恶意欠薪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大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据了解,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件66人,帮助追回拖欠工资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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