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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工伤身亡获赔百万!妻子据为己有遭婆婆起诉,法院支持哪方?

发布人:zhoumingwe时间:2022-09-05阅读:1192次

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在上有老下有下的情况下,一个家庭的主要支柱往往还是处在正中的中年人们,如果突如其来的意外发生在他们身上,可能家人悲伤都来不及就要去面对一系列生活的鸡毛蒜皮。近日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就是一个典型——

正值壮年的李某在工作中意外事故,留下七旬的母亲吴某,独自抚养幼子小亮的妻子刘某,刘某独自跑前跑后办理后事、同时找律师帮忙进行各项索赔,最后成功获得赔偿180多万;

结清律师费等费用后,这笔钱全部存进了刘某的卡里,她丝毫没有要拿给老人一部分的意思,最后商量无果,被婆婆吴某告上了法庭,法院会支持哪方?这钱究竟该怎么分?

案情回顾:

李某生前是一名货车驾驶员,在当地某物流公司从事运输工作,与妻子刘某婚后育有一子小亮,同时还与兄姐一起负责年迈母亲的赡养;没想到去年在一次货运途中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最后重伤不治身亡。

后事由妻子刘某全权负责,她自己也不懂后续的理赔流程,便另找了律师帮忙办理,最后获得的工伤身亡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等赔偿金共有一百八十余万,其中的理赔明细包括了家里老人的赡养费以及幼子的抚养费,据了解这两项理赔下来分别是1.6万和12万。

然而刘某在结清丧葬费、律师费等事宜的花费后,将余额全部存进了自己的银行卡,婆婆吴某几次询问赔偿到账没她都没有明确回答,而后婆婆直接跟她摊牌表示知道她独自带孩子不容易,她只要三分之一的赔偿金养老,仍旧遭到刘某拒绝;

无奈之下,吴某将儿媳和孙子一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三人均分儿子这笔死亡赔偿金。

法庭审判

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和刘某以及小亮都是死者的近亲,李某工伤身亡后的赔偿金中除去明确属于权利人个人的赡养费以及抚养费部分,其余款项为死亡赔偿金;

而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因为它不是自然人死亡前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的实质是给予死者家属的物质和精神损害补偿、具有人身专属性质;

分割时通常要首先除去死亡前的医疗费用、死亡后的丧葬费以及相关的律师费等等费用,其次则是对于有明确权利人的份额,归相应权利人所有,排除上述费用后余下的部分,也并非是等额分割的,一般会根据各权利人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生活来源、实际生活水平,以及保障未成年成长优先等原则来分割;

本案中考虑到小亮之后的教育生活,法院最终判定扣除相关专项赔偿后的160万赔偿金40%归小亮所有,余下部分原告吴某和儿媳刘某各占30%。你们对这一结果怎么看?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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