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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用工,你一定要知道什么是“特殊工时工作制”?

发布人:xiajing时间:2022-08-22阅读:879次

什么是“特殊工时工作制”?


《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我国普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是由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工作需求,机动的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并没有限制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其劳动量的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统称为“特殊工时工作制”。

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对实行此工作制的岗位和员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方可实行。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同样需要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方可实行。

“两班倒”和“计件制”

“两班倒”就是在一天的时间内,执行两轮的上班制度。有很多的工厂需要保证机器运作,所以岗位上是不能离开人的,还有的因订单不稳定,旺季来临时需要充分利用设备和生产线来确保交货周期,所以分成白班和夜班,形成交接班制度。

“计件制”是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实行的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不定时工作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这两种制度都属于特殊工时工作制,并不是单位说使用就能使用的,而是需要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且获得劳动行政部门许可的批文,否则一律视为使用标准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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