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福州市] 为纾困解难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8-03阅读:1155次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福建省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明确,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

8月1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具体困难有关事项发出补充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导致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时,企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缓缴期限结束后,缓缴企业应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并按申请时提供的补缴计划补缴缓缴期间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经核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其缓缴期间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因受疫情影响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申请表》到服务窗口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收取逾期罚息,相关个人征信信息不报送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已报送的,由中心按规定程序对逾期信息进行调整,不影响缴存职工办理后续公积金业务。


更多资讯关注社保帮邦公众号

微信图片_20220715114826.jpg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桂林银行实现个人公积金业务办理“市-县-乡-村”全覆盖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