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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医保费

发布人:zhoumingwe时间:2022-08-01阅读:724次

  7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2022年8月至10月,合肥市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施缓缴。

  据了解,全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此次缓缴期限为2022年8月至10月,已缴纳2022年8月职工医保费的单位,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如何办理医保缓缴?合肥市医保局介绍,本次缓缴职工医保费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政策。新设立及未纳入缓缴名单的中小微企业,可向社会保险申请并出具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缓缴政策。同时,此次缓缴也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单位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主决定是否缓缴,以及是否提前补缴缓缴的保费。

  合肥市医保局表示,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职工各项医疗(生育)保障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规定正常划转,职工生育当期待遇不受影响,发生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应报尽报,保持基本医保报销水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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