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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 我市及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积极落实降费政策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8-11-16阅读:2933次

我市根据2017年度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和工伤保险费缴纳情况,结合发生一次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一至六级伤残工伤事故、欠缴工伤保险费、瞒报工资总额或从业人员人数、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实施下浮的情况,对全市2141家参保单位开展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通过调整,650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档次保持不变;9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上浮一档;74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上浮二档;30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一档;1378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二档。调整后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但应上浮费率的用人单位,按上浮后的实际费率执行。据统计,此次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涉及市本级单位362家,将为用人单位减负143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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