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医疗保险 >正文

[福建省]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6-24阅读:840次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992元。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1656040872525703.jpg

P020220622613423960239_01.jpg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烟台职工门诊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

下一篇:毕业季到了!在找工作的同学,这些医保知识要知道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