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南充市] 四川南充: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6-08阅读:1010次

据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根据南充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南充市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公告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支持无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家庭年度提取额不超过1.5万元。

四、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单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8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五、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调整

下一篇:潮州出台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