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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如何处理?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05-06阅读:2797次

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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