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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十问十答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2-02-17阅读:1591次

年初是找工作换工作的高峰期,很多市民来电咨询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问题,杭州人社给大家整理了相关政策详解。

一、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有什么不同?

☑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①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③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是多少?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

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杭州市区为1824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1656元/月。

☑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为:

①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50%;目前杭州市区为912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828元/月。

②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0%。目前杭州市区为364.8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331.2元/月。

三、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领有没有时限?

☑ 失业保险金申领目前没有时限,失业人员可在失业期间随时办理申领手续;

☑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时间将于2022年3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务必在该截止时间前办理申领手续。

四、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

分别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每个月几号发放?

☑ 失业保险金当月核定的,次月起发放。原则上每月20日至22日左右发放。如遇节假日,可能会有适当提前或者延后。【涉及五区三地的(即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下同),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 失业补助金原则上,当月24日(含)前审核通过的人员,首次发放时间为当月末或次月初;当月24日后审核通过的人员,首次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前后;上述人员之后每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均为的每月15日前后。(上述时间如遇节假日,可能会有适当提前或者延后,涉及五区三地的,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举例说明

☑ 失业人员A于2022年2月20日申请并审核通过了失业补助金,其首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2月末或3月初,其第2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3月15日前后,之后每个月的发放时间均为15日前后。

☑ 失业人员B于2022年1月25日申请并审核通过了失业补助金,其首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2月15日前后,其第2次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3月15日前后,之后每个月的发放时间均为15日前后。

五、如何查询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审核结果?

①网上申请的,可以到相应网站中查询办件进度;

②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可咨询;

③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

审核不通过的,由经办人员发送短信(或电话/当面告知),并告知不通过的理由。

六、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已审核通过,

但钱一直未发放到账,原因是什么?

未发放的原因可能为:

①尚未到发放时间(发放时间详见本文“第4条”);

②因申请人银行账户填写有误、账户异常等原因导致发放失败。

【修改银行账户的方式详见本文“第10条”,涉及五区三地的,需联系本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七、什么情况下会停止发放

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 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情形有:

重新就业的(包括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等。

☑ 失业补助金停止领取情形有: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被判刑收监执行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等。

八、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领金期间医保是否会自动参保?停发后该如何继续参加医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停发或领取结束后,将同时停止缴纳医保费。如本人符合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条件的,可至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九、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人员领金期间重新就业,需要停发或者退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该如何操作?

建议联系核定领金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由业务经办部门核实情况后为其办理停发或退费手续。

【各区、县(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联系方式可查看文末《杭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十、因银行账号问题导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未发放成功的,银行账号如何修改?

领金人员可通过两种途径修改银行账号,修改成功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方可进行二次支付:

☑ (1)通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失败的短信后,本人也可联系具体经办的各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

☑ (2)通过指定网站进行修改,网站修改操作步骤如下:

a.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zjy.zjhz.hrss.gov.cn/)

b.点击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登录,如无账号可自行进行注册或通过支付宝登陆。

c. 登陆成功后,系统默认进入个人用户中心页面,在“常用服务”中点击“发放失败卡号修改”。

d.在“补贴发放失败更改卡号”申请页面,选择补贴类型“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系统自动查询发放失败记录,点击“更改卡号”进入修改卡号页面。

e.录入正确的银行卡号,上传附件,保存即可。

f.修改成功后,可在修改记录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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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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