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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福建福州:福州局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2-11阅读:1293次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行细化。

通知明确了参保范围、参保缴费基数和费率以及参保方式。在全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可以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快递企业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据悉,目前福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

通知明确了参保流程,指导快递企业到市、县社保中心进行单位登记,开通12333企业账户;将企业未参保人员汇总后通过省12333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登记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到所属辖区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通知还要求快递企业不得以季节性、临时性、灵活性、流动性为由,或者以已在其他快递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为所招用的快递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快递企业和快递人员以欺诈、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证据材料等行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福州局表示,下一步,将联合人社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根据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定期共享快递企业参保台账,通过不定期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督促快递企业落实参保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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