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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医保系统升级期间生育保险怎么办? 解答来了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1-20阅读:2802次

当前,湖北省各市、州正在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各项医保服务正在逐步恢复中。在未恢复的医保服务中,就包括生育保险相关服务。在医保系统升级期间,生育就医备案如何办理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19日,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我市参保人及时享受生育医疗服务,近日,武汉市医保部门已经出台临时性的应急措施,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可进行生育就医备案登记。备案登记通过后,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进行刷卡结算。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

职工可享受生育相关待遇

从2020年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我市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掏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后,次月起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待遇。

如果夫妻双方都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分娩的男职工同时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的,男职工除了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以外,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只能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此外,享受其他保险或参加了外地医保的,生育时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待遇。

生育前请提前办理生育就医备案登记

参保人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应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备案登记。生育就医备案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女职工持本人医保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持男职工医保卡在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生育分娩可直接刷卡结算,按政策享受待遇。

当前,由于全省医保信息系统升级,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办理尚未恢复。为确保我市参保人及时享受生育医疗服务,近日,武汉市医保部门已经开通临时性的绿色通道,在医保系统升级期间,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可进行生育就医备案登记。

线上备案登记: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和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进行申请,同时需将结婚证有照片的那一面拍照发送至参保单位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邮箱。

线下备案登记: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可携带资料(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结婚证(复印件))到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生育津贴可在系统恢复后申领

由于医保系统升级,此前未办理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可办理补登记和结算手续,医疗机构无法补办生育结算的,参保人员已用现金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到参保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医保系统升级后,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领业务暂停。截至目前,我市尚未接到生育津贴申领服务恢复的通知。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补办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此外,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诊断妊娠后,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据介绍,我市医保系统升级完成后,生育保险备案登记和生育津贴申领会更加方便;关于生育保险相关医保服务恢复的情况,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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