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滨州医保异地就医政策迎来新变化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2-01-17阅读:898次
为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滨州市医保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自2022年1月1日起,异地就医备案将迎来“1234”新变化。
“1”即一个目的。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解决群众“来回跑”“手工报”的问题,全面实现即时报销。
“2”即两个整合。将发生异地就医情形的参保人员调整为两大类:一是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二是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即三个放宽。一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只需填写承诺书即可异地备案(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二是备案渠道进一步扩宽。参保人员可在市、县、乡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市医保官方网站、微信、支付宝“滨州医保”小程序自助办理,以及各县区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三是降低异地就医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下调为5%;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执行参保地医保报销比例。“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没有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与参保地医保报销比例一致。
“4”即四个取消。一是取消省内跨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二是取消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仍需备案。三是取消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四是取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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