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工伤保险 >正文

[连云港市] 致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一封信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2-01-10阅读:1661次

尊敬的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

您好!为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稳定,防止工伤保险待遇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能够按时发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要求,请您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一、认证范围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享受定期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及已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供养直系亲属。

二、 认证周期

从2021年起,我市建立认证周期递延机制,滚动计算认证有效期,待遇享受人员可以一年内多次认证,每次认证后有效期自动顺延12个月生成下次认证截止期。举例:王某于2022年1月28日认证通过,认证后有效期至2023年1月28日;如果在2022年7月30日再次进行认证,通过后截止期自动顺延至2023年7月30日。

三、认证方式

(一)自助认证(推荐使用):手机应用下载安装“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无需注册,打开首页直接点击“待遇资格认证”即可为自己、为他人进行自助认证(具体操作参见附件:《认证指南》)。

(二)现场认证:居住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享受人员,不会自助认证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各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现场协助认证,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可预约上门认证。

四、注意事项

逾期未认证的,自2022年4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发放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通过后,经审核符合继续领取待遇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于次月恢复其相关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五、特别提醒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更好地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我市将全面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如果您尚未办理社保卡,或办卡后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尽快申领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以保证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发放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生活美满,万事如意!

                                                        

                                                           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月4日




附件:认证指南.pdf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市社保中心“一科室一亮点”系列报道二: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 合力推进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工作

下一篇:2022年我市工伤保险政策有新变动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