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gxch12333时间:2022-01-04阅读:1309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工作,自2021年12月31日00:00起,我中心将暂停部分业务办理,2022年1月4日09:00恢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提取业务、异地转移接续的转入业务和转出业务。
二、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贷款申请不受影响。
三、暂停网上业务大厅、“防城港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防城港公积金”APP网上渠道的归集业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等有关业务的办理。
暂停业务办理期间,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将继续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查询服务。如有问题,请咨询0770-12345或0770-12329。
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扬州】偿还公积金贷款

下一篇: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告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