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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封存半年提取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1-12-30阅读:1694次

办理材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缴存账户封存后,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未解除保证责任等情形除外)。


2、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3、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1、单位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职工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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