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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找到工作还继续领取失业金? 不可以!

发布人:gxch12333时间:2021-12-29阅读:1388次

找到工作还继续领取失业金?

不可以!
     
      案例:2021年3月,某公司技术员小刘被裁员后按要求申领了失业保险金。两个月后,小刘找到了一份新工作,他心里打着小算盘:只要我自己不说,谁又能知道我找到新工作了呢?这样我就可以既领工资又领失业金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梧州市社保中心郑重提醒:切勿隐瞒丧失领取条件的事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一旦重新再就业,请立即办理停领失业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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