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社保指南 >正文

[宁夏] 几年后回到港澳 在宁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该如何处理?

发布人:nxyc时间:2021-12-23阅读:1247次

 在宁夏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宁夏缴纳社会保险费几年后回到港澳,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该如何处理? 

12月22日,从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了解到,按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港澳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自己在内地的养老金账户:保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再次来内地就业、居住并继续缴费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由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回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 

据了解,按照《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已在香港、澳门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厦门市社保缴费年度明年起有调整

下一篇:我省暂停办理职工 社保医保相关业务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