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温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缴费?权威解答来了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1-12-06阅读:1243次
浙江2021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已于今年10月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有哪些变化?权威解答来了↓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多少?
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公布了新的省平工资,据此,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21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957元(即月省平工资6594元的60%),最低月缴费金额为712.26元(即缴费基数3957元乘以缴费比例18%)。
新的缴费基数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有哪些变化?
人力社保部门已于2021年10月启用新的缴费基数,新基数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金额由原来的597.96元调整为712.26元,原缴费金额低于712.26元的人员,月缴费金额均需调整至712.26元。
灵活就业人员今年1-9月的缴费是否需要补差?
原月缴费金额低于712.26元的,且1-9月期间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已中断和2021年办理退休手续)均需补差,人力社保部门已于11月底生成缴费差额,税务部门将于12月份扣款。
原月缴费金额高于712.26元的人员,是否需要补差?
原月缴费金额高于712.26元的人员,仍沿用原缴费基数,不需要补差。如本人要求调整的,将根据本人申报的新基数进行调整及补差。
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2021年缴费基数,应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如需申报或变更2021年缴费基数,可于12月25日前自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手机APP,通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变更”事项申报,其中调整开始时间建议选择2021年1月(自动补差)或2021年12月(不补差);无法线上申报的人员可在12月25日前向参保地经办窗口申请。
温馨提醒
请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在相应社保扣款银行账户中存足款项(12月扣款最多的需另行补差1028.7元),避免因银行账户金额不足导致社保欠费而影响社保待遇。
咨询电话:0577-12345(社保专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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