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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只有社保清单,能证明劳动关系吗?有判决书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1-11-11阅读:1703次

劳动者只有社保缴费清单能否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然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判决告诉你结果。

劳动合同法以实际用工作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标准,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二条意思再明确不过了,只有实际用工,才会建立劳动关系,即使订立了劳动合同,但未实际用工,也不能认为建立劳动关系。

但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手里只有社保缴费记录,一定能认定劳动关系吗?如果认为是,那就错了!社保缴费记录,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但还是不够充分,比如,现实中存在很多挂靠社保的情形,但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用工,显然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下面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二审判决书,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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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是要提醒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继续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种做法存在巨大法律风险。在我们掌握的案例中已经多有涉及用人单位“好心办坏事”的情形。

第二,劳动关系终止后,如果双方还有利益来往,应当签订相应的协议,以避免相关风险的产生。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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