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社保指南 >正文

[湘潭市] 11月起,湘潭参保人员养老金通过社保卡发放

发布人:wangjin时间:2021-10-29阅读:1228次

10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作用,11月1日起,湘潭市将正式启动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今后,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种险种之一的待遇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将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不再通过非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已领取社保卡但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可就近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村)提交社保卡(社保卡必须先到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复印件即可,不需到市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未申办、丢失或损坏社保卡的,凭本人身份证先到银行申办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再到社区(村)提交上述资料。

高龄行动不便人员,可由亲属代办,由代办人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需有本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居住在外地的本市参保人员可以由他人代办,也可以将社保卡复印件(需有本人签名和联系电话)邮寄到湘潭市社保中心(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市社保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科,邮编:411104)。

社区(村)社保员受理资料后,统一造册(含电子台账),将资料及时报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统一汇总,并于每周三前将上周受理的资料(含电子台账)提交至市社保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科。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目前,湘潭市共有94个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补换卡)银行网点,参保人员如果不了解社会保障卡制卡网点等相关情况,可拨打12333咨询。因特殊原因暂时不宜更换为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用原银行卡(存折)领取待遇,暂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社保养老|政府发的养老服务补贴能买米吗? 回应来了

下一篇:农民工在外地打工,离职后社保怎么办?农民工打工者必备!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