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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我市开通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1-10-18阅读:1556次

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水平,解决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烦、垫付难的问题,从本月起,我市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通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下一步将在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全面推开。

今年以来,人社部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聚焦工伤保险经办服务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将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崔海柱负责“一人一重点,领办解难题”。经过半年多的积极准备、集中攻关、连续测试,我市从10月1日起,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率先开通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

今后,我市工伤职工赴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即享受实时刷卡结算的便利。工伤职工在办理医疗费结算时,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至工伤职工本人社保卡上银行帐户。

需要说明的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全员参保或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因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人责任造成工伤的,以及其他按规定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工伤医疗费仍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张建忠介绍,今年以来,市区已有1500人次职工因工伤就医,由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待治疗结束后再办理报销手续,反映环节多、手续繁、垫付压力大。实现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后,能够从源头上解决工伤职工垫资跑腿问题,实现参保企业“零垫付”、工伤职工“零跑腿”,有效减轻职工、企业负担,提高工伤保险服务水平。人社部门将强化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日常检查、定期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采取智能审核、人工复审和第三方专家评审等方式,加强工伤医疗费审核和结算考核,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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