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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事档案丢了怎么办?

发布人:YCCMS时间:2018-11-09阅读:2703次

       很多人都不清楚,档案是不是可以自己留存保管?

  按照规定,个人保管他人、本人档案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档案不可以自己保管,更不可以私自拆封。

  如果个别学校将人事档案交给本人转递,毕业生必须尽快将密封的档案交给就业单位,不能“私拆”和“私藏”。否则,一方面容易丢失,一方面也无法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还有人问,档案保管是不是需要收费?从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就全面取消了档案保管费。也就是说,现在存档是免费的。


  很多毕业生一直对档案“犯晕”,直到需要用档案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档案不知“丢”到哪儿了。

    发现档案找不到了应该怎么办?

       给大家提个醒,如果找不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了,可以和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联系查找;如果没有,可以和参加工作前的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联系,非京籍毕业生也可向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咨询。

  对于毕业时间较长且已经多次变换工作的人,要向最近的就业单位或自己确认曾存档的单位或存档机构进行咨询。

  另外,有人说很少对自己档案里的工作经历等内容做及时更新。但类似工作表现、业绩考核、职业道德、继续进修、奖惩记录等方面的情况,最能反映档案持有人的个人经历,大家应该上点心,及时到档案管理部门完成变更工作。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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