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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指南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1-10-15阅读:1269次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杭州市级劳动部门核发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社保缴存地为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如委托代领的,除以上材料外,

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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