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关于印发《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1-10-14阅读:1448次
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城区客户服务部:
为了规范公积金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促进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提高公积金行政执法水平,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要求,结合公积金执法实际,制定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31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权力类型 | 依据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 |||
权力名称 | 情节轻重 | 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 |||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单位成立30日以上1年以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 | 1万元≤罚款金额<2万元 | |
单位成立1年以上3年以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 2万元≤罚款金额<3万元 | ||||
单位成立3年以上5年以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 | 3万元≤罚款金额<4万元 | ||||
单位成立5年以上,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 | 4万元≤罚款金额≤5万元 |
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单位: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序号 | 违法行为(列举) |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条件 | 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 法律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单位成立30日以上1年以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 | 1万元≤罚款金额<2万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2 | 单位成立1年以上3年以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 2万元≤罚款金额<3万元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3 | 单位成立3年以上5年以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 | 3万元≤罚款金额<4万元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4 | 单位成立5年以上,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或者未开户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 | 4万元≤罚款金额≤5万元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辞职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处理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 2021年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基数!2021年社保基数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113574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10449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8511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4069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5901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