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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速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共同富裕交出民生答卷

发布人:zhoumingwe时间:2021-10-09阅读:1533次

今年以来,江西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响应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办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的重要民生实事,半年内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提升13.5%。

主要作法:争取高位推动,多方合力开好局。省人社厅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在向省领导呈报《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报告》中分析本省城居保事业发展面临待遇水平较低的问题,并建议“加大财政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支持。紧接着,在省政府办公厅拟定的任务分工中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末城居保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达180元”、“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增长机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等具体要求,为今后推动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增长争取了重点关注和高度支持,特别是争取财政支持力度有明显成效。5月,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将本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10元提至115元,惠及527万待遇领取对象,财政年支出增加3.2亿元,全省“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待工作开好新局,走起新步。加强对下指导,各地合力节节高。用好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估这根指挥棒,采取重点推进、排名倒逼、自下而上突破的办法,按中央精神和国家政策,鼓励引导各地自行提标,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景德镇、南昌、鹰潭、赣州、九江、抚州、吉安等设区市纷纷提标,涉及80个县(区)、337.21万领取待遇人员。其他设区市均有整体提标计划,正在加紧向政府报告推动提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11年来,首次实现了由县级财政每年增加民生资金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也是本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两个机制”改革落地见效的重大突破。

通过省级层面和各设区市政府的共同推动,全省财政将年新增投入超10亿元,城居保待遇领取水平由126元提高17元,达到143元,半年内提升13.5%,交出了致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民生答卷,成为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时代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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