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社保指南 >正文

[安庆市] 大病补充保险报销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12阅读:2310次

事项名称大病补充保险报销
设定依据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工作的意见》(宜人社发〔2013〕19号)
申请条件具备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1)本人参保证件 (2)出院小结、发票及费用清单(限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费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结算功能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2-7号窗口受理→转大病补充保险承保公司后台审核、结算、审批→承保公司财务转账支付

办理地点安庆医疗保险服务大厅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办事时间
联系电话0556-5897115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异地安置登记/变更办事

下一篇:5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定的20%降至16%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