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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员工的工资能否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1-09-27阅读:2813次

陆阿姨今年7月入职本市一家文具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约定:陆阿姨每天下午5点至9点工作,每周工作5天,公司按20元/小时标准支付报酬,每两周结算一次工资。最近陆阿姨通过小姐妹处得知,自己的小时工资低于了上海目前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便要求公司补发差额,但公司表示已经结清的工资不做补发。公司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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