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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这些问题你需要注意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1-09-27阅读:1289次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

借款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归还贷款本息?

还贷期间如果逾期了怎么办?

关于还款,还有这些事情要注意

......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归还贷款本息?

答: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应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内容,保证存入扣款账户的还款本息额在约定扣款日足额,由委贷银行按月扣收。

为什么公积金贷款第一个月还款金额与第二个月不同?

答:公积金贷款自放款之日起按月计息,首月、末月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其余各月均按30日计算,当月应还本息当月清偿。贷款最后一期的扣款日期为贷款合同到期日(见《借款担保合同》),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

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贷款如何扣收?

答:公积金贷款扣款日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收。

公积金贷款逾期

公积金贷款若未按时足额还款,未扣收的贷款本金转为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借款人须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承担逾期相关违约责任。

借款人应将扣款不足部分的金额和逾期罚息尽快存入扣款账户,以便中心扣收。

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将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处置抵押物以收回剩余贷款本息;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可根据有关规定将借款人列入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实施相应惩戒监管措施。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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