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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广东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lideli时间:2021-09-10阅读:1524次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通知》提出,工伤保险这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平均增幅分别约8.0%、9.6%、8.0%,平均调整额度位居全国前列。

预计本年度调整将惠及全省工伤人员约3.23万人,所需资金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渠道予以保障。其中,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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