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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问答】单位统一按最低基数,缴社保违法吗?

发布人:henanch123时间:2021-09-08阅读:1579次

咨询:前单位缴纳社保无论工资多少都按最低基数缴纳,我离职后发现6000元的工资也是最低基数,单位所有人一样,如果不合法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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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您单位的做法不合法,按照相关规定,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若单位存在瞒报漏报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请您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登记,我们会对单位进行社保稽核,核实缴费基数是否如实申报,若存在问题,会为您调整近两年缴费基数。

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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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依据人社厅发[2014]25号文之规定,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办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城镇职工缴费满15年可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出示居民身份证即可。

咨询:我在工作时间发生事故,手臂发生骨折,已经在医院动过了手术。那么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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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可以自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因工负伤,相关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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