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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统筹资金安排----保障“按月提取还商贷“顺利实施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1-09-03阅读:1509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惠民新举措,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8月25日起,开办“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业务。

为积极响应缴存职工期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动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数据共享,倾力打造这一便民惠民新举措,缴存职工尚有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且宿迁本地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申请办理。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接近100%,因缴存人购房需求旺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已实行轮候制度,资金较为紧张。新业务开展前夕,中心加强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统筹各项业务资金需求,精确测算,在不影响其他各项正常业务开展情况下,确保“按月提取还商贷”业务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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