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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 关于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 线索摸排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09阅读:2083次

芜人社秘〔2019〕123号

 

各县、区(经开区)人社局、市局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根据芜湖市重点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线索摸排整治工作(以下称摸排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力措施,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的涉黑涉恶线索,为政法机关依法打击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通过大起底集中式的摸排,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切实把扫黑除恶与行业治乱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整治重点

人力资源市场领域利用各种手段骗取劳务提供者介绍费,巧立名目随意收费、吃差价、克扣押金的;组织劳务提供者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客户信任,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及乱象。

三、工作步骤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排查区域,对本辖区涉及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挂空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要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加大对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日常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中的各类违法问题,从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信访处理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

(二)严厉打击,形成合力。针对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的涉黑涉恶线索,各单位要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涉黑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査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三)宣传发动,形成声势。各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等多途径宣传发动,向广大管理服务对象宣传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的现实危害性以及摸排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摸排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相应工作,将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发动群众力量。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上公布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摸排整治工作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三)严格问责机制。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视情对各单位摸排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不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导致人力资源市场领域“黑中介”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或行业乱象愈演愈烈的,要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彻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线索报送。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各单位在每周四将本周摸排线索清况报送至市局就业培训科,并按要求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发现重大线索,第一时间报告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尽快移交所在县区行业整治组。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同步移送同级纪委监委或有关部门。

请劳动监察科、工伤生育保险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4月9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

联系人:周炜                联系方式:3991129

邮箱:45970899@qq.com

    

 

2019年4月3


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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