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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法规定被辞退如何赔偿

发布人:lideli时间:2021-08-16阅读:120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在劳动法律关系上,辞退赔偿可以分为,依法辞退和违法辞退两类。依法辞退,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公司辞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如果是合法辞退,公司只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辞退,公司应当比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在这里,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

       辞退员工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
       这几种情况员工就算主动辞职也有赔偿: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当然一些公司不会这么轻易的给员工支付赔偿,反而是告诉你我要辞退你,你乖乖的写下辞职信,还能拿一笔赔偿,否则啥都没有。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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