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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使用公积金有8大福利 天津人需注意

发布人:tjch12333时间:2018-11-08阅读:2801次

缴存了很多年的公积金,很多人只是在买房的时候才想到它,其实缴存公积金是有不少用处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大家总结了8点福利。

1.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利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职工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也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缴存公积金已经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可在部分商业银行享受更高信用额度以及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已纳入本市积分落户制度;3.住房公积金自缴存日起按照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目前利率是1.5%。每年6月30日结一次利息,利息直接滚入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计息,实际上是复利计息;4.单位按月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一并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职工本人所有,符合规定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变成职工收入;5.购房时可以享受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约2个百分点;6.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首付款最低可至3成;7.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便,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后,住房公积金每月可自动还款,无需往返奔波;8.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无限制,只需避开还款日,不需预约,无金额大小、无还次数限制,无违约金。

另外,贷款结清前,且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情况下,职工及配偶可以办理以下提取。已签约委托提取协议的,按月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后,自动提取公积金;用自有资金提前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后提取公积金;按月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提取公积金;符合政策规定的,双方父母还可就职工公积金(组合)贷款所购的房屋提取公积金;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且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不足最近一次公积金(组合)贷款月还款额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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